環境稅新聞點評:增強治污動力、充實環保資金
出臺時間點判斷:環境稅已經醞釀多年,2007年6月國務院頒布的《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》,就提出"研究開征環境稅"。此后環境稅屢次被提起,最近一次在三中全會的《決定》中,明確提出"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"。我們認為,結合《中證報》的內容,環境稅正處在制訂過程中,可以關注2014年兩會期間關于這一政策的內容;
環境稅形式判斷:參照排污收費制度進行修改,具體推進可能分三步。結合《中證報》的內容,我們認為環境稅的內容將主要參照以往的排污收費制度修改,主要征收對象為工業企業排放的水、大氣污染物。具體的推進可能會分為三步進行。第一步,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,將以往的排污收費直接改換成稅收,保證以往"排污費"制度下,企業偷逃的排污費可以足額征收。第二步,增加高污染排放部分的稅率,通過更高的繳稅金額,逼迫污染企業理性的選擇投入相對更低的污染治理。第三步,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推出碳稅;
環境稅推出將增加污染企業治理動力。現有的排污收費制度存在弊端,表現在收費主體為環保部門,缺乏執法權。重污染企業對地方貢獻GDP,也就缺乏相應的懲治。環境保護費改稅之后,以往的逃費變成了逃稅,增加污染企業的違法成本。另外,若針對性的提高重污染排放的稅率,污染企業也會自發選擇進行污染治理。總之,環境稅的推出,能夠增強污染企業的治理動力;
環境稅推出將充實污染治理資金。我國每年的排污費征收金額在200億元左右,即使全部投入環境保護,也僅占每年環保投入資金的5%~6%左右。絕大多數的環保資金需要政府財政,以及污染企業自籌資金。我們測算,如果按照官方公布的大氣、水污染物排放量,結合現行的排污收費標準,我國每年的環境稅征收金額應當能夠達到600億元左右,是現有收費總額的3倍。若考慮固廢、噪音等排污收費的足額征收,以及未來提高超標排污部分的稅率,我們簡單估算,環境稅的征收總額有可能達到1000億元的規模。這些資金已經能夠滿足我國每年環保投入資金的25%~30%左右,可以解決很大一部分的資金問題,推動污染治理的順利進行;
環境稅擠出更多工業污染治理需求,工業污染治理行業將從中受益。我們維持環保行業"增持"評級。后續若結合排污權交易等形式,可豐富污染治理的手段,產生更多環保商業模式,值得持續關注。